Jul 17, 2009

反貪會必須交代清楚

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的政治秘書趙明福週四下午離奇的在雪州反貪污委員會( 簡稱:反貪會) 總部墜樓身亡。由於警方及反貪會都不願對外發表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留下無人可知的迷團。

之前多位民聯領袖及時事評論員所指責的那樣,反貪會對於民聯領袖的貪污投報都是“異常”的“高調”和“高效率”。有如雪州公正黨州務大臣卡立的“捐牛事件”,所有的牛都是為了分配給予貧窮的人民,就算動用到州政府子公司的錢有何不可。這件事也“勞煩”反貪會的主席親自向媒體表示已經有強而有力的證據控告卡力,多月過去依然沒有行動。可是當涉嫌到國陣的貪污案,反貪會又“異常”的“低調”和“低效率”,涉多億令吉的巴生港口自由貿易區的醜聞連稽查報告書也出爐了,可惜反貪會沒有任何的舉動,涉千萬令吉的“基宮”反貪會也可能忘記了。

反貪會的做法,使到民眾對於明福的死,議論紛紛,有人更認為是一場政治迫害。有很多的問題,反貪會必須向人民交代清楚,第一:為何一間存放那麼多重要檔案和文件的反貪會總部沒有安裝閉路電視?第二:反貪會雪州總部的門必須動用到職員卡才能夠打開,從早上6時被釋放到下午1時多發現遇害,明福是“躲在”在那裡?自稱24小時操作的總部,難道沒有人看到明福的蹤影?第三:為何為一位證人錄取口供必須耗時10多個小時?證人不是嫌犯為何必須在晚間錄取口供?第四:得到法律質詢是被扣者的權益,何況明福不是嫌犯只是錄口供,為何反貪會拒絕律師在場?對於之前的指責,可能反貪會可以“不理會”,但如今一位大好青年的性命犧牲了,不可以在不理會了。


四個月前,前首相敦阿都拉退位在即時,匆忙的在國會里通過了反貪污法令,更把一向來成為人民詬病的反貪污局改名為反貪污委員會( MACC ),操作模式也跟足名譽亮响的香港廉政公署( ICAC )。伯拉的此舉除了是履行他當年的承諾外,也希望借此大振反貪會的公信力,可是如今不但名譽蕩然無存,還搞出人命。如果真的要仿效香港廉政公署的操作,現在鬧出人命,反貪會主席或至少接觸該案的高級官員應該辭職,可是可以肯定的,沒有人會因此而辭職的。馬來西亞人民渴望已久的廉潔社會,看來還有漫长的路。。。

納吉的百日施政引來人民的歡喜,馬力勿來以65票之差更激起國陣上下的士氣。可是明福的死為這一切留下“污點”納吉在改革經濟的同時,也有必要重新改革反貪會。政府也必須設立專業的調查委員會,除了調查明福的死因,也需要調查對於歐陽捍華撥款的投報,這樣才會真正的還死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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