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19, 2010

何謂新聞自由?

媒體身為社會的公器,是傳達訊息的最佳平台,所以媒體以往都獲得民眾的尊敬,在報社里工作更是被認為一份“啟迪民智”的理想文藝工作。


可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網羅媒體的崛起,媒體所扮演的“重要性”角色越來越遜色,媒體工作者更被認為是專門“搞事”的“八卦者”。演變成今天這樣的局面,媒體人本身的責任最大,因為在講究競爭的今天,媒體人忽略了社會的責任。


一直來,我都不認為新聞自由的理論,因為只要後面都可以冠上“自由”二字的事情,那麼就有一定的界線,沒有絕對的。媒體的早期創立是因為社會上發生了不公平的事情,要把這些事情一傳十,十傳百的運送到民眾的耳朵,這就需要到了媒體的作用。


馬來西亞的情況也同樣,本地報章的成立,都以當時的局勢相應。中文報當初的創立可能是為了傳達來自中國的訊息,可是後來也逐漸被“同化”了。從報導執政者的政策及反對者的駁斥,後來的演變,媒體走向了社會化,大家爭先恐後的報導社會新聞,從政策性,大馬的媒體轉向教育性。


後來,網羅媒體的崛起,改變了這種方式,當大家都認為寫新聞應該根據大眾廣播系所學到那樣,一成不變的只會4W及1H時。網羅媒體人告訴大家,寫新聞不一定要依照受訪者所講的,大家可以從受訪者的肢體動作,猜測他的涵義,此外在寫新聞時也加入個人的觀點。


最明顯的例子應該是趙明福的案件了。自稱包攬書詩的中文媒體,一早就判斷此案絕對非自殺的,當媒體製造這種輿論後,為了不要受到“攻擊”,評論者惟有根據這樣的輿論來撰寫文章。可是,也因為這樣,我們對此案的期望太高了,加上那位凡事都是揣測的泰國法醫一句話,更成為了隔天中文報的封面頭條。


所以,新聞自由的奠基在於事實的真相,而不是媒體人筆下的“認為”。當我們失去了自由,才來大喊捍衛的時候,其實有沒有想過這個自由為什麼會掉失呢?


當然,我不認同媒體需要道歉的做法,道歉並非就闡示責任感。犯錯了,可以懲罰媒體,包括號召讀者罷看,或者通過執政者吊銷出版執照,可是萬萬不能道歉,如果一個沒有公信力的報章,怎樣稱得上社會的公器呢?


因此,大家再次思前想後,這樣的局面又是誰造成的?為了所謂的新聞自由,使國家陷入動蕩不安,這樣的自由來的沒有意義。可是,為了銷售量或一分律師信,而拋棄新聞自由,這樣的媒體也來的沒有意義。


李文興
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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