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8, 2011

不要民族大義

馬來西亞的華人,飄洋過海來這片國土居住迄今,已經有200多年的歷史了。在這些歲月里,我們努力的打拼,落地生根,逐漸的融入了這裡的風土人情,在建國的路上,我們也做出貢獻。


可是不知出在什麼的情誼結,當一談到教育、文化、豬肉等等的課題,華人可以很不理性的口口聲聲搬出了民族大義來捍衛。華文學校在大馬有了百年的歷史,可是一旦政府在教育法令下不公平的對待時,華人就祭出了維護華族文化的大旗。但是,我們深入的想一想,教育這個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事業,是否就要與文化成為了連線。


英國哲學家斯丙塞(Herbert Spencer)曾說過,教育是為未來做好準備。而在廣義上來講,教育就是傳授知識、技能、技巧,影響思想品德,這些才是教育真正的目的。可是,大馬的華人把教育(華小)當成了民族事業,是發揚華族文化及維護母語的地方。我們應當思考,華小要孕育出的是只會談文化的學生,還是能夠為社會及國家做出貢獻的學生。


同樣的在文化上,其實我們一直以5000年的華族文化為傲,可是我們有否想過,文化沒有隨著時代的變遷,一直故步自封的話,到頭來我們會落後。更何況,所謂5000年的文化,至少有1000年的時間,華族都是受到了遼、西夏、金、元和清的外族人統治。因此捍衛這種文化是沒有意義的,我們應該要捍衛的是文化內的優良價值觀,而不是不符合時代的文化了。


很簡單的道理,一個人生前獲得子孫的孝敬及侍待好,還是生前子孫不理不采,死後卻為他下重金燒金銀紙屋,購買最名貴的棺材好?一句捍衛華族葬禮的文化,最後得益的就是商家!


曾經我國一名副農業部長說,吃豬肉,團結華人。這是什麼道理?難道華人吃雞肉、羊肉、牛肉就不能團結了嗎?當執政當局拆除衛生環境極差的養豬場時,民族大義的旗幟再次飄揚。


其實,我納悶的是,一句民族大義、一句捍衛文化,是否能夠置之不理法律了呢?


李文興
1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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